5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医保方面的新安排,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把职工医保退休资格从养老金领取地中剥离出来。 也就是说,以后办理医保退休,不必再跟着养老金发放城市走。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这两件事被放在一起管理:养老金在哪儿发,医保退休通常就得在哪儿办。这种做法可追溯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保按地区管理的时期,延续近50年,现实中让不少人陷入两难。 跨省务工者感受最深。有人在沿海城市缴了二三十年职工医保,年纪大了想回原籍,医保关系却难以随人带走。若转成居民医保,报销水平会下降;若不转,就只能继续留在参保地。随子女到外地养老的老人也类似:养老金由原籍发放,医保却转不过去,看病要么先垫钱,要么回老家报销,小病容易拖成大病。灵活就业人员同样不容易:养老保险缴满15年,医保年限却不够,旧办法下往往要一次性补几万元,否则养老金和医保退休都受影响。 新政策把这个结打开了。以后职工医保退休主要看两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通常男性25年、女性20年。满足后,可在医保缴费地办理终身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再根据实际居住地转移医保关系。养老金在哪里领、怎么领,与医保退休分开处理。比如养老金由广东发放,医保退休在四川完成,也可以办,通常个把月就能完成,不用再等半年。 全国流动人口约3.76亿,加上已退休和临近退休的人,受旧规则影响的不在少数。新规实施后,三类人受益最明显。 第一类是跨省务工人员,约1.25亿人。他们不必再在保留职工医保和回老家生活之间做选择。回原籍养老,职工医保待遇仍可延续,住院报销比例一般保持在70%到90%。 第二类是异地养老老人,超过1亿人。他们可以更自由地搬到子女所在城市,或去自己愿意生活的地方。医保跟着人走,看病直接结算,不用先垫钱,也不用两地跑报销。 第三类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医保缴费年限不足者。他们不必再为一次性补缴数万元发愁,可以先领养老金,医保欠缺年限按月慢慢补,经济压力小很多。 这次调整带来三个实际变化:一是分离更彻底,运行近半个世纪的老办法退场,不再附加额外条件,符合标准就能办;二是流程更简化,各类证明减少,部门数据打通,一次申请、全国联网核验;三是待遇不缩水,职工医保退休后终身免缴,高比例报销和个人账户返还都保留。 医保归医保,养老归养老。这样的改变,让3.76亿人在安排晚年生活时有了更多主动权和选择空间。 特别